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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强化村务监督 管好“小微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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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定于今天上午九点在村委会召开会议,请全体村干部按时参加会议,全体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会议,请大家收到通知后相互转告。”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菜园集镇李屯村大喇叭里传出响亮的声音。

村里财务收支情况、农村低保、五保、残疾人认定及政策落实、社会救助、农田机井灌溉……在东明,群众想要了解村里的情况,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把需要公开的事项“一贴公示栏、二贴微信群、三贴记录本”,随时公开,可看可查;群众需要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列席村里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就能轻松解决。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得益于东明县委巡察机构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和成果综合运用,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务监督作用发挥不好、“小微权力”监督出现真空等突出问题把脉问诊,督促有关部门专项整治,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真正发挥,东明要求县民政局成立专班,从方案制定、动员部署、问题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整改、健全机制等各个环节、步骤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清单,绘制工作流程,挂图作战。同时采取村自查、镇街排查、专班暗访抽查、组织交叉互查、巡察专项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逐条逐项研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等,限期整改到位。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优先从老干部、老教师、社区工作者、公益岗中推选担任;制度统一制作上墙或装订成册展示,让村务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阳光运行。镇(街)纪(工)委统筹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采取跟班学习,面对面交流、村与村之间交叉监督等方式现场教学,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村内设立“议事厅”方便交流互动,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信访举报呈交镇(街)纪(工)委查处,确保村务监督在一线,问题处理在基层,打通村务监督“神经末梢”。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对牵头部门工作推动情况、镇村整改落实情况全面监督检查,全县通报。

专项整治以来,全县调整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204人、成员486人;399个村落实了办公场所;408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挂牌;建章立制10项;规范监督清单29项;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力5项、义务7项;县、乡组织培训162600余人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重大事项3275项,提出合理化建议1985条;5个试点乡镇(街道)开展交叉监督20余次,确保了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秋丽 李志臣 通讯员 张涛 王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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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