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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丨整治物业小问题 服务群众大民生——菏泽市纪委监委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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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一年的装修押金今天终于还给我们了,现在物业已退还563112万多元,这都多亏了你们啊!”近日,菏泽市某小区业主吴先生打给纪检监察干部电话里说的一番话,折射出菏泽市纪委监委开展全市物业服务领域侵害业主权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已初显成效。

物业服务“小问题”关乎基层治理和群众福祉“大民生”。去年10月份以来,菏泽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围绕“物业服务不规范、物业乱收费、不及时退还装修押金、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电梯安全问题”等五大类问题,组织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市工作专班,由市住建局牵头,开展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发现问题4769个,约谈物业企业121家,立案查处3起;督促物业企业退还装修押金735139.5万元,规范公共收益管理281个小区1686万元。

“要把小事抓实、实事办好,必须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市纪委常委赵东介绍,“专项整治通过梳理政务热线不满意工单、主动进小区排查、设立热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坚持边整治、边完善、边提升原则,加快对各县区存量及增量问题原因分析,细化分解任务清单,推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

有业主反映:“我们小区物业管理用房被租出去了,场地租赁费都不知道去哪里了,请你们帮助解决。”市工作专班在实地督导检查时,了解到业主反映共用设施被擅自处理的有关问题,通过座谈交流、查看现场、查阅账目等方式,发现原来是开发建设公司擅自将部分物业管理用房使用权转让至个人,转让期限70年,转让费120万元,涉及面积248平方米。市纪委监委联合市住建局督促该县区严格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开发建设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6万元,并追回物业管理用房租金收益10万元,督促其与受让人签订解除协议。

物业乱收费成因复杂、积弊较多,市纪委监委推动职能部门按照“先易后难、由点扩面、系统施治”工作思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收费政策行为,立案查处超标准收取电费等行为3起,处罚金额19.5万元。

电梯是与群众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一类特种设备。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工作专班通过编写电梯专项整治“明白纸”,统一报送途径、格式和时间,明确工作责任,对全市住宅小区2.6万部电梯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化解问题2100余条。

“没想到过年我们小区每户业主还能领取到89元的购物卡,虽然面值不大,但能让业主感觉到自己是主人”。近日,鲁西新区怡欣花园业委会代表吕永强高兴地说。

小区公共收益收支透明,是全体小区业主的共同期盼。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工作专班收到此类问题较多。市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各部门,梳理分析近期工作中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督促市住建局印发了《菏泽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物业管理“三会三公开”工作规范》,指导小区物业对公共收益定期公示,按程序使用。很多小区积累了一定的公共收益后,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怡欣花园小区也是一样,在市工作专班的指导下,通过集体商议按照户数进行了分配。同时,市工作专班针对小区物业公示条目不清、时间不够等问题,进行及时规范,让群众看见“明白账”。

“物业关乎民生,更是居民日常生活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加强检查,确保问题解决,物业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推动菏泽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菏泽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王冰表示。(通讯员 李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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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