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重点
一、监督举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1.政策落实领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2.政府部门缺乏契约精神,不讲诚信、不守信用,合同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文件不落实,“新官不理旧账”,拖欠企业账款,随意变更规划编制、行政决定,朝令夕改,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等问题。3.在关心关爱、纾难解困、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拖延,在创新创业、减税降费、扶持小微企业等工作中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公开不透明、兑现不及时、落实不见效等问题。
2.项目落地领域,4.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层面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隐形门槛、限制性条款,搞排斥竞争主体、影响公平市场环境等问题。5.企业用地审批、涉企不动产登记等时间长、流程繁琐、验收效率低,以及土地、资金、人才、水电暖等项目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6.项目审批落地中“最后一公里”堵点多,基层一线人员“位小权大”“小鬼难缠”,办理事项“推拖绕”“中梗阻”“卡脖子”,吃拿索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蝇贪蚁腐”等问题。7.打击非法阻挠施工、强揽工程、黑恶势力破坏市场环境等行为不力问题。
3.政务服务领域,8.服务意识不强,“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政务服务落实不到位,审批大厅“应进必进”入驻不到位,窗口业务人员不固定、业务不熟练、授权不充分等问题。9.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职能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互为前置、层层“甩锅”,容缺受理、简化流程、精简资料等机制不健全,以政策、规定为由将企业正常诉求拒之门外,不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等问题。10.“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只微笑不办事,衙门作风、懒政怠政、办事效率低等问题。11.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不力,擅自增加受理条件、增设办理环节,可以直接审批办理事项交由“第三方”中介收费办理,让企业多跑腿,限制公平竞争,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12.行政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责留权,下放事项接不住、接不好,审批事项公开不完整、办事流程不清晰等问题。
4.执法监管领域 ,13.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执法监管缺位,引发网络敏感舆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14.涉企执法检查频次过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15.随意执法、有案不查或选择性执法,搞人情监管、暗箱操作,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16.执法监管简单粗暴、“一刀切”,恣意裁量、过度处罚,重罚轻管、以罚代管,重复处罚、一事多罚等问题。17.以执法检查名义或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5.政商关系领域,18.违规收受企业礼品、礼金、会员卡、微信红包,违规接受企业宴请,违规接受企业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违规插手企业经营,在实施政府项目或购买服务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程序,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或商品,在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要求企业报销个人费用,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无偿占用企业财物,借用企业资金、车辆等问题。21.领导干部与企业亲而不清、清而不亲,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甚至参与不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充当不法经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22.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理念不强,涉企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联合惩戒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二、监督举报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一)聚焦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整治空泛表态、躺平无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1.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落实“三新一高”等党中央决策部署过程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有利的就干,无利的就不干。
2.在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方面,思想上“躺平”、行动上迟滞,“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成了”。
3.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中梗阻”,省级部门单位制定政策脱离实际或者缺乏操作性;市县部门单位政策落实消极应付,搞“轮流圈阅”“层层转发”;乡镇、村(社区)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畅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
4.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纸面整改”。
(二)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整治破解难题能力不强、机械执行政策规定、创新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
5.在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恢复和扩大消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化基础设施“七网”行动、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等工作中,对政策举措片面理解、僵化执行,脱离实际硬干、不顾条件蛮干。
6.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以及生态环保、信访维稳、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等领域,不敢迎难而上直面矛盾,机械地强调“不能办”而不研究“怎么办”。
7.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民生保障、惠民富民、养老社保等政策执行,做虚功摆样子、措施不落地、工作无成效。
8.夯实安全发展“一排底线”意识薄弱,在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安全生产、能源保供、经济金融安全、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监管不力,审查审批走过场、监督检查“花架子”。
(三)聚焦履职尽责情况,深入整治失职失责、上推下卸、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问题
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
10.明哲保身、推脱躲绕,该担责不担责,该拍板不拍板,以层层请示上交矛盾和问题;对下级请示只简单画圈,或者动辄以签订责任状代替履职。
11.“新官不理旧账”,影响地方或部门单位稳定健康发展;政绩观扭曲,编造假材料、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重要情况;违规决策或决策论证不充分,盲目上项目、铺摊子,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2.推动工作落实松散懈怠、自甘平庸,吃劲岗位顶不住、关键时刻扛不住,奉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
(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整治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优亲厚友、任性用权等问题
13.“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最多跑一次”不落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在企业准入、项目审批、施工备案、竣工验收等方面违规设置门槛,应办不办、拖延时限。
14.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对历史遗留、疑难复杂问题久拖不决、放任不管,处理信访事项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群众不满、激化矛盾,引发信访上行;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包案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做样子,应付了事。
15.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工作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在司法执法中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暗箱操作、吃拿卡要。
16.在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整治“村霸”“街霸”“矿霸”等工作中,疏于监管、失察失责,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
(五)聚焦基层减负松绑,深入整治流于形式、不切实际、漂浮散漫、层层加码等问题
17.学风文风漂浮,工作刚开始部署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部门间“文来文往”,热衷于相互调度、分解任务;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指挥部、工作专班过多过滥。
18.调查研究浮于表面,打造“经典路线”,既不解决实际问题,又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19.文山会海隐形变异,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红头文件变白头通知;“督检考”过多过频;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要求基层填表格多、做台账多、报材料多。
20.以“属地管理”为名,将工作责任转嫁给基层;不顾实际乱决策、乱拍板,违背客观规律搞简单化、“一刀切”。